联系我们
Tel:15903656163
Email:7138127@qq.com
QQ:7138127
MSN:yuqi42914992@msn.com
法律英语的语言特征及其翻译
日期:2009-09-26 10:19 点击:次 转载到QQ空间 作者:英语论文大百科
最低200多元,搞定英语毕业论文
QQ 7138127 手机15903656163
淘宝交易,可解决任何顾虑,包改包过
开题报告,文献综述等均可写作,同时也提供翻译服务
摘 要:法律英语作为普通法国家的专业英语,在其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中形成了包括词汇、词法、句法等方面独特的语言特点。在法律英语的翻译过程中,充分意识到法律的专业特色之余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同时也可采取一些翻译技巧。
关键词:法律英语;语言特点;翻译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和深入,我国同世界各国的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交往不断扩大和增加,涉外活动日趋频繁,逐渐引起各式各样的涉外法律纠纷。市场经济迫切需要更多更优秀的既能服务于国内又能服务于国外,既懂法律又懂英语的复合性高级法律人才。法律英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法律英语(Legal English),主要是指英美等普通法国家在立法和司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具有规约性的民族语言的社团分支。它包括规范性法律文件用语以及法律工作者在执法过程中使用的一整套规范化的法律公务用语。[1]法律英语作为一种专业英语(Professional English),区别于普通英语(Common English),具有法律专业技术的特征;其行文严谨,庄重严肃,逻辑严密,为法官、律师、法学家等特殊法律职业群体所使用。因此,在翻译过程中应当注意其独特的原则,并遵循一定的技巧。一、法律英语的语言特点英美法系主要以英国和美国两个国家为代表,英国是普通法和英语的发源地,曾经作为英国殖民地的美国继承了英国法律体系。在其漫长的发展历程中,法律英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词汇、词法、句法、表达方式和写作风格。1、词汇方面,频繁运用中世纪英语、古英语单词和拉丁文,广泛运用常用词的非常用意义,主要是为了显示法律语言的神圣性、权威性和严密性。通常认为,在诺曼人征服英国之前直到公元1100年的英语为古英语,从公元1100年到1500年的英语为中世纪英语。比如说,与here组合的古体副词有:hereafter、hereby、herein、hereinafter、hereof、hereto,而相应的普通英语用语则为:in the future、by this means、in this、afterwards、concerning w ith、to this。法律英语中大量存在着外来词,以拉丁文和法语居多。这是由于基督教于公元597年传入英国,拉丁语法律词随之渗入到英语中来;在诺曼人征服英国后逐渐将一些法语的法律词汇也带进英语中。比如说,拉丁文in personam,为"对人诉讼";in rem,为"对物诉讼";nulla poena sine lege,为"法无明文不为罪"。古法语damage,为"损害、损失";mortgage,为"抵押,担保";p lain2tiff,为"原告"。这些外来语的使用可以使得文体表现得庄重、深奥,以此有别于普通文体的轻松、自然。因而,在美国的法律教育中,法科学生在学习法律时必须在1至2年内修完拉丁语,考试合格后才有可能申请学位。[2]在普通英语中,一般单词为众人识别,但是在法律领域中却常有其特殊含义,而且有时二者是大相径庭,甚至风马牛不相及。比如说,consideration,为"约因";instru2ment,为"文件";p rincip le,为"主犯";security,为"证券";specialty,为"盖印契约"。2、词法方面,由于法律条文的严密性,对代词的使用非常谨慎,尽可能少地使用代词;由于法律的强制性社会功能,使得祈使语句在法律英语中很普遍,shall、may、must等情态动词的使用频率很高;很少使用表示程度强烈的形容词和副词,very、quite、rather等极为少用,这是由于法律英语要求其语言多为客观描述性与解释性的结果。e.g.:The Op tion Period shall be the period of 10 daysstarting from the 30 th day after the execution of this Agree2ment.(选择期为本合同执行之日30天后的十天)e.g.:This Convention shall not affect,or be incompati2ble w ith,the app lication of any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r na2tional law relating to the regulation and control of transport op2erations.(本公约不得影响任何有关运输业务管理的国际公约或国家法律的适用,也不得与之相冲突)3、句法方面,长句、复杂句比较多,能够把错综复杂的信息通过各种连接词有逻辑地安排在一个句子当中;条件句、定语从句等的使用频率非常之高,这往往是为了准确地、完整地表达一个法律概念和法律事实,排除误解的可能性。法律英语中使用条件状语从句往往采取三种形式:简单条件句(Simple-clause sentence as clause)、平行条件句(side-by-side sentence as clause)和树形条件句(tree-shape sentence as clause)。条件句的使用,既可以使得法律文书逻辑脉络清楚明白,主从分明,又可以使得表述具有严谨、庄重的语言风格。e.g.:Some academ ics,whilst accep ting that term s likeratio decidendi and obiter dicta are used in judgments,andwhilst accep ting that at least some judges think they constructtheir judgment,on the basis of ratio and obiter in p reviousjudgments,believe that important influences on decisionsmade by judges are to be found in the nature of matters suchas the social background of judges,the econom ic circum2stances of the time or even the very nature of language itself.(一些学者虽然接受在判决中使用如"判决依据"和"附带意见"这些术语,虽然也承认至少有些法官认为他们是根据先前判决的"判决依据"和"附带意见"作出判决的,但是认为影响法官判决的重要因素应该从事务本身的特性寻找,诸如法官的社会背景、当时的经济环境甚至语言本身的特征)其中,ratio decidendi和obiter dict为拉丁语。二、法律英语翻译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原则由于法律英语的专业性和特殊性,即便是法律学生阅读原文也倍感头疼,更不用说对其进行翻译。"信、达、雅"是一般翻译工作的原则和标准。对于法律英语的翻译工作而言,应当遵循其相对独特的原则。首先,准确性原则,即中文的表述应当清楚具体地表达出法律英语的原有意思和宗旨。英语国家的法律文化源远流长,法治思想深入人心,与我国存在着较大的法律文化差别。在翻译过程中如何把握住法律英语的主旨至关重要。比如说,victimless crimes,从字面上似应译为"无被害人犯罪",但实际上犯罪人就是被害人,甚至有学者指出"那就是社会"![3]rule against perpetuity,"禁止财产恒继的法则"或者"禁止永业法则",即要禁止人永久地(在死后无了期地)拥有财产,这个概念在我国传统文化中是不存在的。其次,注意我国法律术语的选择。法律术语不用于一般用语,它往往涵涉特定的法律概念、法律原则等内容。如果在翻译过程中没有相应的适当的中文法律术语表达的话,那么读者可能不知其云。比如说,personal represent2ative,一般人译作"个人代表"。这个似乎很好懂的词语,在大陆一般的英汉词典和英汉法律词典中却查不到。不过,在香港一般可以找到的法律词典都会有这个词在法律上的涵义,一般指"遗嘱执行人",包括executor(男遗嘱执行人)、executrix(女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包括ad2m inistrator(男遗产管理人)、adm inistratrix(女遗产管理人),都是由法庭指定管理死者遗产的人。[4]再次,中文表述要逻辑清晰,用语庄重。同样地,中文法律用语也是不同于一般普通用语,在选择恰当的法律用语之后也要注意其行文风格,避免过多富含感情色彩的词语的出现,以体现法律文件的庄严冷俊特色。最后,在修辞上用词要遵循一致性原则,不能违反同一律;在保持符合原文意思的前提下尽量精练简洁。一般情况下,文章崇尚文采,同一篇文章中作者尽量以不同词语或者方式来描述、表达相同的意思,而法律文件却讲求用词统一。三、法律英语的翻译技巧俗语说,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法律英语翻译水平的提高,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也不是英语能力高就可以胜任的,主要还是应在法律专业方面多多积累、多多锻炼方可"功德圆满"。但是,法律英语的翻译也是有一定技巧的,在掌握这些技巧之后还是可以起到一定"事半功倍"的效果。第一,同所有其他领域的翻译工作一样,法律法规等法律文献的翻译也要求译者仔细地研读原文并全面准确地理解原文。在充分了解本文第一部分法律英语关于词汇、词法、语法等方面的特点之后,可以较为迅速有效地把握其主旨。比如说,法律英语中定语后置、分隔现象普遍,有时法律文件或条文中往往是一个句子就构成一段或一个条款,或者在一个定语从句中又嵌套着另外一个定语从句,在理解或翻译此类句子时思维要敏捷、清晰,要通过各种连接标志来理解句子意思。e.g.:Substantive due process reaches the situation where the dep rivation of life,liberty,op roperty is accomp lished by legislation,which can,even igiven the fairest p rocedure,destroy the enjoyment of all threeof these rights.(实体法上的正当法律程序适用于那些以立法手段来剥夺生命、自由或财产的情形,而这些情形即使有最公正的程序法作为保障,也可能破坏人们对这三项权利的享受。)第二,勤查法律英语工具书和参考书,适当参照香港地区的翻译。法律英语的学习是循序渐进,但是翻译工作却是有时间限制的。要在较短时间提高翻译水平,工具书和参考书是不可少的。现在比较权威的法律英汉词典主要有《元照英美法词典》(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英汉法律词典》(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等。由于香港是世界上唯一以中英文立法的司法区,且普通法的历史有100多年的时间,其走在我们前头的法律英语的翻译可以为我们提供一定的借鉴作用。第三,在直译与意译中作出适当选择,不可见字译字。由于中英法律文化的重大差异和法律专业的特殊性,在更多情形下应该采取意译,甚至有时要在理解完该法律英语之后避开原文的结构束缚重写其中文表达方式,使其更加符合汉语习惯。比如说,The borrower shall not do or cause or suffer any thing to be done whereby the lender’s interest may be p reju2diced.如果直译的话是:"借款人不得作出或促使或容许任何事情发生借以使贷款人的利益可能受损。"如果这样表达的话,则会更加流畅,读者也能更好地理解:"凡可导致贷款人的利益受损的事情,借款人均不得作出,或促使或容许其发生。"第四,注意把握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围绕该法律关系并注意区分主体、内容、客体展开翻译。"法律关系是一个基本的法律概念。其他的法律概念(如法、法律规范、法律行为、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等),大多都直接或间接地与此一概念相关联。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任何法律现象的存在都是为了处理某种法律关系:……没有对法律关系的操作就不可能对法律问题作任何技术性分析……"。[5]在翻译过程中,如果能够把握住某个具体法律案件中的法律关系,即主体(当事人)、内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客体(内容指向的对象),则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原文,也能够更为贴切地作出翻译。比如说,在翻译英语合同中,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分配与当事人在合同所处的地位(主体)、合同的性质种类(涉及内容)密切相关。第五,在翻译复杂长句时简化句子结构,先剔除定语、状语等修饰语,寻找主语、谓语、宾语,抓住中心意思。e.g.:If the Respondent app lies to the court for it to con2sider the Respondent’s financial position after the divorce,thedecree nisi cannot be made absolute unless the court is satis2fied that the Petitioner had made or w ill make p roper financialporvision for the Respondent,or else that the Petitionershould not be required to make any financial p rovision for theRespondent.整段话虽然看起来非常冗长,但是经过分析,其实主句就是:The decree nisi cannot be made absolute.在掌握原文的结构和意思后,该句话可以译为:"倘答辩人提出申请,要求法庭考虑其离婚后的经济状况,则法庭非认为呈请人已经提供或将会提供予答辩人妥善的经济援助,或(因任何理由)呈请人无需为答辩人提供任何经济援助,否则不可将暂准离婚令正式确定为最终/绝对离婚令。"[6]此外,在翻译初稿完成后,应当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润色,比如说检查翻译文稿是否搭配不当、句子成分残缺、语序颠倒,用词有无歧义,翻译从句时衔接是否失当等情形,细加斟酌后才能最终定稿,切不可匆忙收工。
参考文献:
[1]肖云枢.法律英语语法特点初探[J].外语教学,2000.
[2]王建.影响法律英语翻译的因素[J].中国科技翻译,2003.
[3]陈忠诚.法苑译谭[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61.
[4]陆汶逊.法律词汇翻译切戒望文生义[J].上海科技翻译,1998,(2).
[5]张文显.法理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108.
[6]陆文慧.法律翻译———从实践出发[M].法律出版社,2004.83-85.(责任编辑:彭国亮)
上一篇:上一篇:法律英语的语言特点及翻译方法
下一篇:下一篇:法律英语翻译论文题目

